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駕駛員在明知發生交通事故后,為了逃脫責任而逃離事故現場。如果當事人具有以下情況的,就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①知情交通事故的發生,但是當事人還是駕車或者棄車逃離了現場;
②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直接驅車離去;
③事故發生的起因是駕駛員違章駕駛,如無證駕駛或酒后駕駛行為,雖然報警了,但是報完警又丟下車輛逃離現場;
④事故造成人員受傷,將傷者送至醫院,在沒有確定傷員脫離生命危險就無故離開,或留下假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離開;
⑤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交警還沒說破案前,不協助警方調查,躲避、逃離警方的調查;
⑥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離開了現場,在交警詢問時,強硬說自己并不知情可交警卻是完全有證據證明當事人對事故的發生完全就是知情的情況;
⑦在事故雙方當事人的協商過程中,其中一方當事人突然消失,完全聯系不上了。
發生輕微事故走了,也算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按嚴重程度分為輕微事故逃逸、重大事故逃逸。輕微事故逃逸指的是沒有帶來嚴重的后果,但肇事者擅自離開,比如輕微剮蹭,開門蹭了旁邊車漆、后視鏡被碰的咔一聲、車被別人故意劃了、停車場剮蹭等。
一般輕微的交通肇事逃逸,不會被定性為犯罪,但是罰款是肯定少不了的,通常會罰款200到2000元,駕駛證也會被扣12分可以拘留15日以下。
重大事故逃逸,造成的后果就會比較嚴重,比如因逃逸致人死亡、事故致人受傷后逃逸等,肇事者逃逸就要承擔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責任,逃逸者就將為自己的行為買單,承擔相應的刑事處罰。
相關的刑法法規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會被判處三年至七年;逃逸導致人員死亡,判七年以上;因逃逸耽誤治療時間導致死亡,最多坐十五年的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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