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把不要臉發揮到了極致,看到別人蹭了自己的ETC揚長而去,擱誰不鬧心呢?
為了節省開支,利用ETC系統的漏洞,逃避繳納每天上下班的高速過路費,如東一男子使出“蹭”車過ETC的伎倆,自以為不會被發現,卻在多次僥幸逃費之后等到了法律的懲罰。
季某駕車經過如東收費站時,再次試圖采用跟車過ETC的方式下高速,被高速交警當場查獲。經查,季某逃繳高速過路費共計52次,合計人民幣4000余元。
近日,經如東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人季某以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法官表示,ETC是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是指車輛在通過收費站時,通過車載設備實現車輛識別、信息寫入并自動從預先綁定的IC卡或銀行賬戶上扣除相應資金,是目前正在大力開發并推廣普及的一種用于道路、大橋和隧道的電子收費系統,目的是方便群眾,提高通行效率。
根據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管理相關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只有上站信息而無下站信息的,小型車輛將會被列入“灰名單”,貨車將會被列入“黑名單”,嚴重的還會涉嫌刑事犯罪。
本案中的季某多次利用ETC收費桿落下比較緩慢的空當,尾隨前車快速闖行,在他人未發現的情況下,采取秘密的方式將本應屬于收費方的財產性利益占為己有,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財物的目的,數額較大,符合《刑法》盜竊罪的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