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凌晨4點左右,一伙人吃完夜宵后,準備回家。因為都喝過酒,小鄭叫了代駕,可女友小琳卻執(zhí)意要開車。小鄭拗不過女友,只好取消了代駕。
隨后,小琳駕車載著男友回家,在途徑西溪印象城附近路口時,因開錯車道逆向行駛,小鄭立即把女友叫停,雙方發(fā)生了口角。“這是逆行啊,太危險了,還是我來開吧!”小鄭覺得自己比小琳要清醒,又認為離家不遠,抱著僥幸心理,便換自己駕車。
到自家地下車庫,兩人繼續(xù)爭吵,情緒也越來越激動,由口角爭執(zhí)變成了肢體沖突,小鄭還對女友動了手,小琳隨即撥打報警電話。
目前,民警依法對兩人做出暫扣駕駛證六個月、記12分并處罰款的處罰。